【XX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底数和现状,切实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工作原则,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排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乡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疑似或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分布情况及基本健康状况,建立动态管理档案,为后续精准管理、规范治疗和有效干预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构建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二、排查范围与对象
本次排查覆盖XX乡所有行政村(社区),重点针对以下人员:
1. 已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
2. 有明显精神症状但尚未确诊的疑似患者;
3. 曾经住院治疗但未纳入系统管理的患者;
4. 存在肇事肇祸行为或潜在风险的患者。
三、排查方式与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日)
通过广播、宣传栏、入户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配合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 信息收集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村(社区)组织村干部、网格员、驻村医生等力量,对辖区居民进行逐户走访,重点了解是否存在精神障碍患者,并做好初步登记。
3. 专业筛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
联合乡镇卫生院、县精神病防治机构,安排专业医护人员对疑似患者进行面对面评估,必要时送至县级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
4. 数据录入与建档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排查出的患者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一人一档,录入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党委、政府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排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部门协作
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残联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排查任务的落实。
3. 注重隐私保护
在排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4. 强化督导检查
乡政府将组织专项督查,对排查工作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1. 经费保障:乡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排查工作所需的物资、宣传、培训等支出。
2. 人员保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排查小组,确保排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 技术保障:邀请专业精神卫生专家指导排查工作,提升排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六、总结与反馈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乡政府。乡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排查结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精神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本次排查,将进一步提升我乡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建设平安XX、健康XX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