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日处理200吨金精】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拟建的日处理200吨金精矿项目进行了全面审查。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洛宁紫金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拟建设一套日处理能力为200吨的金精矿冶炼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选矿车间、熔炼车间、粗铜冶炼系统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金精矿约7.3万吨,年产粗铜约1.5万吨,同时可回收银、铅等有价金属。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边大气、水体、土壤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如废气净化系统、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噪声控制措施和固废分类处置方案,能够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三、审批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完整、数据详实、分析合理,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具备环境可行性。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四、后续管理要求
1.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 项目建成投运后,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3. 如项目发生重大变更,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特此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