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广东首个由公安机关派驻的法院警务室,标志着当地司法与公安协作机制迈入新阶段。该警务室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强化法院安全保卫力量,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此次合作是珠海中院在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法治环境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警务室由当地公安机关选派专业警力进驻,主要负责法院内部安全巡查、人员管控、应急处突等工作,同时与法院安保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快速响应。
珠海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警务室是落实“平安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增强法院安全保障水平,维护良好的诉讼秩序。此举也体现了政法系统协同作战、共建共治的理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目前,该警务室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法院安全管理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