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提升信息利用效率,保障企业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与可追溯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在日常运营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和记录的归档、保管、使用与销毁等管理工作。
一、总则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为公司经营决策、法律事务、审计检查及历史追溯提供可靠依据。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相关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档案资料。
2. 基本原则
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可用。
3. 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落实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
1. 档案分类
根据档案内容性质,分为以下几类:
- 行政类:包括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公文通知等;
- 业务类:如合同、项目资料、客户信息等;
- 财务类:财务报表、发票、预算方案等;
- 人事类:员工档案、招聘记录、培训资料等;
- 法律类:合同、诉讼材料、知识产权文档等。
2. 归档要求
各部门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并按照归档目录进行分类编号,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有序。归档时间原则上应在业务结束后的30日内完成。
三、档案保管与安全
1. 保管方式
档案应实行分类存放,纸质档案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电子档案应建立统一的存储路径并定期备份。重要档案应实行双备份制度,防止数据丢失。
2. 安全管理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防虫等功能,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子档案应设置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查阅与修改。
3. 借阅与使用
借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阅。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按时归还,严禁私自复制、外传或涂改。
四、档案的利用与共享
1. 内部使用
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授权范围内查阅相关档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质量。
2. 外部协作
如因合作、审计、法律等需要对外提供档案资料,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确保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和可控性。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 档案鉴定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鉴定,确认其保存价值。对已无保存意义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2. 销毁流程
档案销毁前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由专人监督执行,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防止信息泄露。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应结合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严格执行本《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公司将有效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为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