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现对贵单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现场核查,贵单位在以下方面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
1. 食品原料储存不规范,部分食材未按分类、分区存放,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2.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不到位,部分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 食品加工区域清洁消毒工作执行不彻底,存在卫生死角;
4. 食品留样制度落实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留样及记录。
二、整改要求
请贵单位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 立即对食品原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生熟分开、隔墙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2. 加强员工培训,严格落实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规范操作;
3. 完善食品加工区域的清洁与消毒流程,定期开展全面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达标;
4.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每餐次均有完整留样记录,留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整改期限
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至相关部门。我单位将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复查,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后续管理
食品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希望贵单位以此为契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特此通知。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