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三暮四”出自《庄子·齐物论》,原文为:“狙公赋芧,曰:‘朝三而暮四。’众狙皆怒。曰:‘然则朝四而暮三。’众狙皆悦。”意思是,养猴人给猴子分橡果,早上给三个,晚上给四个,猴子们不高兴;后来改为早上四个,晚上三个,猴子们就高兴了。其实总数还是七个,只是分配方式不同。
这个成语原意是讽刺人心不足,贪得无厌,后多用来比喻反复无常、变化多端,或指做事没有定见。在现代语境中,也常用来形容某些人表面上承诺不同,实则并无实质改变。
若需50字以内的简要翻译,则可写为:
“养猴人早晨给三颗,晚上给四颗,猴子生气;改为早晨四颗,晚上三颗,猴子高兴。寓意人心不足,变化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