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进行技术监督,提高设备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保障电力生产的稳定性和经济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监督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设备性能、运行状态及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第三条 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技术监督工作,将其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开展技术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成立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全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 各基层单位设立相应级别的技术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技术监督事务,并定期向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
第六条 技术监督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具体事务,并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执行情况。
第三章 监督内容与方法
第七条 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
(二)热工仪表准确度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状态;
(三)锅炉、汽轮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的健康水平;
(四)环保设施的运行效率及其排放指标达标情况;
(五)燃料质量检测与燃烧优化调整。
第八条 实施技术监督时可采用现场检查、数据分析、试验验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监督结果客观公正。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对于在技术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则依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同时废止。如需修改完善,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项重要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