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局的工作安排,现决定自即日起,将部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委托给各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工商局(分局)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范围
本次委托涉及的企业登记注册、市场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工作。受托单位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工作要求
1. 各受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2. 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定期向省局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监督与考核
省局将对各受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未能完成任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做好准备工作,并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省局相关部门咨询。
特此通知。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