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土地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扬州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XXX(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XXX(市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X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XXX(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XXX(市财政局局长)
XXX(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XXX(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 审议并批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3. 对土地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进展情况;
5. 组织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和相关材料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的整理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