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确保县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特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
2. 及时高效原则:对上级指示和领导交办事项,要迅速反应,快速办理,确保时效性。
3. 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4. 责任追究原则: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 上级指示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2. 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以及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3. 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4. 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进度;
5. 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工作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具体措施
1. 建立健全督查台账,详细记录每项任务的来源、要求、时限及责任人等信息;
2.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对于复杂或难度较大的任务,可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实地考察;
4. 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化督查平台,实现全程跟踪管理;
5. 加强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工作的纪律要求
1. 所有参与督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任何涉密信息;
2. 在开展督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3. 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先采取必要措施再报告领导;
4. 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水平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努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