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切实提升我省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市县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省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学校要落实眼保健操制度,确保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改善教室采光与照明条件,保证课桌椅符合国家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负担。
(二)强化家庭责任意识。家长应以身作则,减少自身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并引导孩子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至少保证两小时以上的自然光照下的户外活动。
(三)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视力筛查;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眼保健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科学用眼知识,增强全社会对近视防控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在学校、社区等场所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的经费投入。
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共同促进我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特此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注:以上内容为模拟编写示例,旨在展示如何基于给定标题生成一份完整的通知文件。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