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区就业促进工作,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就业机会。
三、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开展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技能人才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工资福利管理工作,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津贴补贴发放等工作。
七、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动市场秩序。
八、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九、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统计调查和数据分析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