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一、考核对象与周期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注册执业的医师。考核周期为两年,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每位医师需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一次定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评定和职业道德评估三部分。业务水平测评主要通过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工作成绩评定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根据医师日常工作的表现综合评定;职业道德评估则由医院伦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小组实施。
三、考核程序与结果处理
1. 准备阶段:在考核开始前一个月,医务科将向每位参评医师发放通知,并提供必要的复习资料。
2. 实施阶段: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各项考核活动,并记录详细过程。
3. 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院内公告栏公布初步结果,接受申诉反馈。
4. 最终决定:经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每位医师的考核等级(优秀、合格或不合格)。
四、奖惩措施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医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其处方权直至重新培训并通过补考为止;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五、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整个考核流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参照最新法律法规予以补充完善。
以上就是我们医院关于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完整版制度,请各位同仁认真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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