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大额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与合规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大额采购活动的部门和个人。大额采购是指单笔金额超过一定限额(具体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采购项目。
第三条 大额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效益最佳的目标。
第二章 采购流程
第四条 需求申报:各部门在进行大额采购前,需提交详细的采购需求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目的、预算金额、技术规格等信息。
第五条 审批程序:采购需求报告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采购管理部门,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报公司高层审批。
第六条 招标或比价:对于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大额采购项目,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
第七条 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并由法律事务部审查后正式签署。
第八条 履约管理:采购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第三章 监督与评估
第九条 内部监督:公司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大额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公司大额采购活动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司反映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 绩效评估:每年年底,由绩效考核小组对全年的大额采购活动进行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因失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责任人,公司将依法追偿经济损失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以上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完整且操作性强的大额采购管理体系框架,旨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规避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