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县农村地区的饮水安全,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所有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
一、总则
1.1 本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
二、工程建设管理
2.1 规划与设计
在进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以及居民的实际需求。项目设计方案需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2.2 施工监督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查。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运营管理
3.1 日常维护
供水单位应当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和服务体系,及时解决用户的用水问题。
3.2 收费标准
供水价格应当合理透明,不得随意涨价。对于困难家庭可适当给予补贴或减免政策。
四、水质监测
4.1 定期检测
供水单位需要定期对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2 公示结果
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法律责任
5.1 违法行为处罚
对故意破坏供水设施、偷盗水资源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造成重大损失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5.2 监督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供水秩序。
六、附则
6.1 解释权归属
本制度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说明。
6.2 修改更新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和技术进步,本制度将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和完善。
以上就是关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一些基本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执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美好的新农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