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所有涉及基本建设的资金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施改造升级、宿舍楼新建等工程项目。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二、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做好详细的项目预算方案,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核。
2. 预算审批:由学院领导层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对预算进行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3. 预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必须经过原审批流程重新确认。
三、资金拨付与使用
1. 资金申请: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资金需求申请,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2. 审核支付: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付款。
3. 使用监督:审计监察部门要定期检查资金流向是否符合规定用途,防止出现挪用或浪费现象。
四、竣工决算与审计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给财务部门汇总整理;同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独立审计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最终形成正式的竣工决算报告提交给院方备案存档。
五、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试行期间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作出适当修改完善。希望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主要内容概述。我们相信通过建立健全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必将为推动学院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