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县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自律经营。
三、注重人才培养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鼓励和支持建筑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置。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建筑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优秀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专业知识,提高公众对建筑行业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开创我市建筑业新局面!
特此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