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型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小型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过程中的行为,明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及管理流程,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客运服务等业务的企业。各分支机构应参照执行,并可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相关规定。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第三条 提取比例
按照国家规定,企业需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比例为:
-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2%提取;
- 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5%提取;
-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1%提取。
第四条 提取时间
每年年初由财务部门依据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确定当年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金额,并在当月完成提取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五条 使用原则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安全设施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
2. 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
3. 隐患排查治理;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 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
第六条 审批程序
所有涉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申请均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给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还需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七条 内部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结果上报管理层。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
第八条 外部监管
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修改权限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第十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中小型运输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为员工创造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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